分子医学中心无菌室使用管理办法 

来源: 发布时间:2024-10-18 10:20:32 浏览次数: 【字体:


1.无菌室专人管理,管理人员对无菌衣和拖鞋每周清洗和消毒一次,每三天清洁地面及台面一次,并做好记录。每日在所有工作人员完成操作后,确认显微镜、离心机等仪器已关闭,打开房间紫外灯照射30~60min。

2.无菌室配置的所有仪器设备和实验器材(如加样器等)不得拿出无菌室外。

3.管理人员组织安排每两周清理1次冰箱、消毒1次培养箱,每周更换培养箱保湿水,及时订购及更换CO2钢瓶,确保CO2的供应。

4.进无菌室工作之前要洗手,更换无菌衣,戴口罩、帽子、鞋套。

5.实验人员所需的培养基等试剂,标好名字,不能共用。所有的器皿都标记名字、日期及样品种类,无标记或标记不清的将被丢弃。

6.所用物品要定期消毒灭菌,一般10~15天灭菌一次。灭菌物品应在无菌室进行表面消毒杀菌后放入储存柜。进入无菌室前,清点好物品,避免往返拿取而增加污染机会。

7.培养液、消化液从冰箱中取出后,要在室温平衡或在37℃温育一段时间。若必要,洗涤液也需要温育。

8.放入细胞培养箱、超净工作台中的物品,要用新洁尔灭、酒精等消毒液擦拭表面消毒,或紫外线进行表面消毒,尤其是废液缸,使用前一定要经过消毒处理。

9.严格遵循无菌操作规范,使用酒精灯时要注意防火,操作完成后,请及时处理好废弃物品,清理操作台,并用75﹪酒精擦拭台面。特殊废液请特别处理。

10.废物放入污物桶,实验结束后及时拿出和处理;严禁将废液倒入无菌间洗刷池,倾倒废液后,清洗、消毒或灭菌处理废液缸,废液缸要及时放回无菌间。

11.使用后的物品应立即用水清洗干净;注意有毒物品的处理,使用专用容器防止污染,有污染性的生物要按照相应的处理方法进行特殊处理。

12.发现培养物污染,请及时丢弃,不能继续放在培养箱内,并及时报告,分析原因,及时处理。

13.如发现仪器运转不正常,进行登记,及时告知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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