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子医学中心安全管理办法

来源: 发布时间:2023-10-18 10:30:36 浏览次数: 【字体:

 

1.分子医学中心设置实验室安全管理员,专人负责安全工作,分子医学中心所有人员均要服从安全员有关安全管理和安排。

2.严格遵守实验操作规程和设备使用规定,保障人身安全。

3.加强四防(防火、防盗、防水、防事故)工作,对新进分子医学中心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讲解预防事故的注意事项,并进行相关考核。

4.确立安全责任制度,每个房间安排安全责任人,负责安全教育及隐患检查。

5.实行安全值班制,值班人员离开分子医学中心时,注意检查水、电、门窗;将易燃、易爆的试剂或仪器设备认真检查一遍,并切断电源,尤其是停水停电期间。

6.在干烤、高压消毒、蒸馏水制备及电磁炉使用时,一定要对仪器电源线进行检查,或直接看守,防止意外发生。

7.搬运气体钢瓶,要正确使用运输工具,移动时防止滑脱;开启阀门时要动作轻柔,防止气体喷射伤人。钢瓶要放置阴凉的安全处并加以固定,并防止翻倒。

8.从超低温冰箱及液氮中取物品时要带棉手套防止冻伤,戴护目镜以防止物品爆炸损伤眼睛。

9.配制强酸、强碱洗涤液,以及从洗涤液中取东西时要佩戴专用手套防止强酸、强碱腐蚀。

10.不准随便丢弃、倾倒易燃易爆化学药品及其废液,要按有关规定处理。易燃易爆化学药品要存放在分子医学中心特定的地方,要有专人负责,并按照有关规定定期请相关机构进行处理。

11.使用剧毒试剂,以及挥发性有异味的试剂时,要戴上乳胶手套及口罩,在通风橱内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处理。

12.麻醉品、剧毒物品须用保险柜或铁柜,并由专人负责保管。实验人员必须当日领取,当日使用。剩余部分须立即交还保管人员妥善保存。一旦发现丢失,必须立即查找,同时向学校保卫处及当地公安机关报告。

13.传染性细菌、病毒样品、材料等具有污染性的微生物,不得带入分子医学中心。确因实验需要时须经分子医学中心主任批准,在负压的二级生物安全柜中处理,剩余物品要进行高压湿热或干烤处理灭活。

14.使用气体麻醉剂麻醉动物时,要在通风良好的空间进行,如通风厨,防止意外发生。

15.分子医学中心必须配备消防器材,消防器材不得随意搬动,并定期更新。值班人员应学会使用消防器材,管好消防器材,积累消防经验。如遇火警,除立即使用干粉灭火器灭火外(仪器设备要用CO2灭火器),马上报警(火警电话为119),并及时向上级报告。火警解除后要注意保护现场。

16.定期检查供水、供电管线,检查各类设备的运行状态,防患于未然;若发现安全隐患又不能处理时或发生不测事故,及时与学校后勤部门联系。

17.分子医学中心内不得抽烟、烧煮食物,实验用冰箱内不得存放私人食品。

18.离开分子医学中心前,分子医学中心人员必须检查使用过的仪器及整个分子医学中心的门、窗和不用的水、电、气路,确保安全。

19.分子医学中心安排管理人员值班,负责安全、接待来访人员、接收物品(签收)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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