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澍青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教育统计监督管理办法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22-10-09 11:55:06 浏览次数: 【字体:

为了加强教育统计工作,保障统计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发挥统计在教育管理、科学决策和服务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未经批准擅自组织实施统计调查的。

二、自行修改、篡改、伪造、编造统计资料的。

三、不按时提供、拒绝提供或提供不真实、不完整的统计资料或者要求统计调查对象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的。

四、违法公布统计资料的。

五、泄漏统计资料导致单个统计调查对象身份被识别的。

六、违反规定导致统计资料毁损、灭失的。

七、其他统计违法行为。

凡有上述行为之一,或未按工作程序报送统计信息,或工作不认真造成统计数据失真,给学校造成损失的,依据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并取消评优评先资格,违法行为同时承担法律责任。

终审:王利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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