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处工作职责
一、积极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国家的法律政令,加强校风、学风建设,制定和不断完善学生教育和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并认真贯彻落实。
二、统筹计划学生教育和管理工作,学年初制定出学年计划,学期初做出学期工作安排,每月、每周应以例会等形式做出工作的具体部署,并认真督促落实,通报情况。
三、并创建优良的育人环境,全面负责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作风纪律教育、劳动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强化一日生活制度,做好卫生管理和纪律管理等项工作的安排、检查和落实。
四、深入学生生活,全面了解和掌握学生情况,及时指导班主任处理学生中发生的各种问题,做好家长联系工作,有针对性地做好学生各方面工作,并及时向校领导汇报。
五、认真搞好学生奖惩及综合素质测评、毕业生鉴定工作。
六、负责学生奖励机制的建设和管理,评比、表彰各类学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建立、评审、发放各类学生奖学金。
七、负责调查学生违纪事件,处理违纪学生,搞好对犯错误学生的处理和教育转化。
八、负责经济困难学生助学体系的建设和管理,组织实施学生国家助学贷款、社会助学、减免学费、临时性困难补助的审批,组织学生勤工助学活动。
九、领导和指导辅导员、宿管员工作,加强管理人员队伍全面建设,组织开展各种学习培训,不断提高部门工作人员思想素质、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做好量化考核工作。
十、协助教务处做好学生学籍管理工作;协助后勤搞好生活保障工作;协助保卫部门搞好治安防范工作;协助其他职能部门和系、部搞好有关学生的工作。
十一、负责学生宿舍和教室的管理,贯彻落实规范化的管理措施,认真组织纪律、卫生、校园秩序等方面的检查评比工作,创造良好的校园环境。
十二、协同其他部门,搞好全校性大型活动的学生组织和协调工作。
十三、根据学校部署,组织有关人员作好迎新和欢送毕业生工作。
十四、协助团委做好学生会、学生社团的管理工作。
十五、做好学生学年统计工作,及时掌握并向校长通报学生变化情况。
十六、协同有关部门,抓好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和实习工作。
十七、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