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管理科工作职责
学生管理科是在学生处的直接领导下,承担服务学生、教育学生和学生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工作职责包括:
一、贯彻执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及上级党政组织有关学生管理的方针政策,根据学生处和学校的要求具体负责学生的日常管理工作;
二、建立和完善各项学生管理制度,并认真进行督促、检查和落实;
三、负责组织对学生管理情况的调查研究,协调有关部门定期研究解决学生管理、教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加强学生教育管理的意见和措施;
四、负责学生的违纪处理及申诉工作(学生的教务违纪处理除外)。督促各系及辅导员加强对违纪学生的教育和管理;
五、指导各系做好学生安全教育工作,参与学生意外事故和应急事件的处理工作;
六、指导各系抓好学生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学生日常检查成绩的汇总、公布和考评;
七、参与对各系学生工作的检查、指导、考评工作;
八、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学风建设政策的制定及实施;让学生明确学习的目的性和重要性,引导学生刻苦学习;
九、负责起草有关学生管理工作的总结报告等文字性工作和各种数据汇总上报工作;
十、负责组织实施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负责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先进班集体等的评比、表彰工作;
十一、定期开展文明教室创建活动;
十二、指导各系做好学生文明离校工作;
十三、负责全校学生证的办理及管理工作;
十四、承担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