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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院(企)合作处工作职责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9-16 14:45:54 浏览次数: 【字体:

1.负责学校校院(企)合作、产教融合的制度方案、工作规划、项目建设与年度总结;

2.负责与政府、医院、企业、行业、兄弟院校的联络沟通和协同创新工作,推进合作纵深发展;

3.负责校外实习实训基地的拓展审核,负责学生实习的安排及日常管理;

4.指导、督促各部系开展校院(企)合作,协助部系积极搭建校院(企)合作平台、促进产教深度融合;

5.做好教育部门产教融合相关项目的申报、监管、验收等工作,做好其他政府部门下发的相关建设任务;

6.负责校院(企)合作工作相关信息收集与发布;

7.负责河南省老年健康职业教育集团的日常管理工作;

8.完成上级部署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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