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荣获首批“河南省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标准化建设示范学校”称号
为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十七部门《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教党〔2018〕41号)、《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专项行动计划(2023—2025年)》等文件精神,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启动了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标准化建设(2022-2025),并于4月开展了第一批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标准化建设验收。我校高度重视,对照《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基本建设标准(试行)》,切实加强科学管理和工作保障,按时完成标准化建设工作,于4月21日迎接全省高校心理健康教育标准化建设验收专家组的验收指导工作。
近日,中共河南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河南省教育厅发布了《关于公布第一批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标准化建设验收结果的通知》(豫教工委〔2023〕186号),我校经过材料评审、实地考察、综合评议、结果公示等环节,顺利通过验收,并荣获首批“河南省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标准化建设示范学校”称号。
此次验收结果既是对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充分认可,更是对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方向把控和精准指导。我校将发挥示范效应,继续巩固建设成果,加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前瞻性、规律性问题的研究与探索,力争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