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3年度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省级)的通知
各部门:
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度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豫社规〔2023〕3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和全省两会精神,突出理论武装、突出求实求效、突出结果导向、突出统筹谋划、突出长效机制,坚持以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充分发挥省社科规划项目的示范引导作用,着力提升社科研究原创能力,推动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为不断开创现代化河南建设新局面提供学理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申报省社科规划项目,基础理论研究要有学术积累,突出原创性和开拓性,着力推出引领学术创新的研究成果;应用对策研究要重点关注河南现实问题,具有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着力推出有决策参考价值的研究成果。
三、本年度《课题指南》条目共分两大类,第一类:马列·科社、党史·党建、哲学、经济学、政治学、法学、社会学7个学科条目。这类条目只规定研究范围和研究方向,申请人可原题申报,也可在相关范围和方向下自行拟定题目。第二类:历史学、考古学、文学、语言学、新闻学与传播学、体育学、艺术学、教育学、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9个学科,不设具体研究条目,申请人可结合自身的研究优势和学术积累,自由选题申报。无论是按《课题指南》拟定的选题还是自选课题,课题名称的表述要科学、严谨、规范、简明。
四、省社科规划项目申报范围涉及16个学科,所有学科的申报都要按照《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填写。跨学科的项目要按照“尽量靠近”的原则,选择为主的学科进行申报。
五、2023年度省社科规划项目实行限额申报。
六、本年度省社科规划项目,分为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两个类别,实行事后资助制度。成果等级为优秀的一次性资助资金5万元,发放《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结项证书》;成果等级为良好的一次性资助资金3万元,发放《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结项证书》;成果等级为合格的发放《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结项证书》,但不予资助;成果等级为不合格的,项目组对成果修改后报送二次鉴定,二次鉴定仍不合格的,不予资助,不发结项证书。申请人应按照《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河南省省级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河南省省级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补充规定》和《关于进一步完善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的要求,根据实际需要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
七、省社科规划项目的完成时限,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为2—3年,应用对策研究根据研究问题的时效性确定,一般为1—2年。
八、课题申请人须具备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或为在校博士生,如不具备以上三种情形的,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青年项目申请人(包括项目组成员)年龄均不得超过35周岁(1988年7月12日后出生)。青年项目负责人可根据研究实际需要自主确定科研团队,申请时不再需要列出参与者。不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的,申请省社科规划青年项目,不再需要专家书面推荐。申报一般项目的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申请人可以根据研究需要,吸收实际工作部门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请。全日制在读硕士研究生不能申请,具备申报条件的在职博士生(博士后)从所在工作单位或所在学校申请,全脱产博士生从所在学校申请。
九、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作如下限定:申请省社科规划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本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能同时申报省社科规划其他项目,也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省社科规划项目的申请;项目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省社科规划项目的申请;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截止日期前未报送结项材料)、省社科规划项目负责人(2023年5月31日前未获得结项证书),不能申报;被终止或撤项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规划项目负责人自撤项之日起3年内不得申请新项目。
十、申请人要按照《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请书》的要求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申报资格。
十一、省社科规划项目实行网上申报,申请人通过“河南社科规划网上申报系统”进行申报。申报系统填写方法详见“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报系统使用说明”。
十二、申请人提交的《项目论证活页》内容,不得直接或间接透露个人信息或相关背景资料,否则取消参评资格。《项目论证活页》中前期相关研究成果只填成果名称、成果形式(如论文、专著、研究报告等)、作者排序、是否核心期刊等,不得填写作者姓名、单位、刊物或出版社名称、发表时间或刊期等。申请人承担的已结项或在研项目、与本项目无关的成果等不能作为前期成果填写。申请人的前期成果不列入参考文献。《项目论证活页》内容字数不超过七千字,并确保线上线下《项目论证活页》内容完全一致。
十三、报送的材料包括:
1.纸质版《申请书》《项目论证活页》各一式5份,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提交至科研处301办公室。
2.电子版《申请书》《项目论证活页》《汇总表》发送至邮箱zzsqyzkyc@126.com。文件夹以“姓名+2023年省社科规划年度项目申报材料”命名。
十四、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3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6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郭洁玉
联系电话:67673967
附件:申报材料.zip
科研处
2023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