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2022年度科技成果奖评选暨河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2022年度科技成果奖评选暨河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教科技[2022]69号)文件精神,现将参选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励类别及范围
河南省教育厅科技成果奖分为科技进步奖(含科技著作类)和优秀科技论文奖两个类别,分设壹等奖和贰等奖两个等次。
二、推荐项目要求
(一)科技进步奖
1.推荐成果必须推广应用满2年以上(即2020年1月1日以前已开始应用)。
2.科技著作必须是公开出版发行的专著,出版期限为2015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3.涉及多个单位合作研究产生的成果,由第一完成人所在单位推荐。
4.同一人只能作为一个项目的完成人参评科技进步奖(含科技著作类)。
(二)优秀科技论文奖
1.论文必须是在国内外公开发行期刊发表的文章,发表期限为2017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2.论文发表时,第一作者署名单位为驻豫高校。
3.完成人原则上应和发表论文作者一致。特殊情况者可以减少,不能增加,并征得不参评作者本人同意。
4.同一人只能作为一个项目的完成人参评优秀科技论文奖。
(三)省教育厅科技成果奖不受理涉密项目,推荐材料不得填写任何涉及国家秘密的内容。
三、推荐方式、材料与要求
2022年度省教育厅科技成果奖推荐工作依托“河南省高校科技管理云服务平台”网上在线进行,纸质材料留存推荐单位备案。
1.推荐时间:2022年3月15日—4月4日。
2.推荐地址:河南省高校科技管理云服务平台—省厅科研—省厅报奖。成果第一完成人通过所在单位系统管理员分配的账号登录云平台(参与建设高校通过各学校子域入口登录,未参与建设高校通过云平台入口登录)。
3.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填写《河南省教育厅科技成果奖申请书》(2022年度,附件1)或《河南省教育厅科技成果奖申请书》(科技论文类2022年度,附件2), 并从云平台导出打印生成纸质材料。
联系人:郭洁玉 申群英 联系电话:67673967
科研处
2022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