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选拔2021年度“郑州文化名家”(理论界)培养对象的通知
各相关部门:
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度“郑州文化名家”培养对象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郑宣文〔2021〕46号)文件精神,现将推荐工作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请相关部门对照条件,组织符合申报条件的老师积极申报。
一、推荐范围
我校从事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研究、编辑、翻译、管理、宣传等工作的人才。
二、推荐条件
在我校工作满5年以上的教师。
(一)基本条件
第一层次培养对象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高级职 称,或博士学位;
第二层次培养对象需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中级及以上职称,或硕士学历。
(二)专业条件(成果和荣誉统计年限为近5年)
第一层次培养对象应具备以下条件中2项:
(1)作为主持人其成果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社科类奖项和荣 誉或获得市厅级一等奖奖项;
(2)至少有 3 篇核心期刊学术论文或至少完成 1 部专业学 术著作(独著或排名第一作者);
(3)主持并完成1项省部级及以上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第二层次培养对象应具备以下条件中2项:
(1)作为主持人其成果获得市厅级及以上奖项和荣誉;
(2)至少有1篇核心期刊学术论文或至少完成1部专业学术著作(独著或排名第一作者);
(3)主持并完成1项市级及以上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三、推荐程序及时间安排
1.符合条件的老师自行准备申报材料提交科研处。
申报材料:(1)“郑州文化名家”培养对象推荐人选信息汇总表(附件1),电子版1份。
(2)获奖证书、核心论文、论文论著等的复印件(胶装),纸质一式3份,电子版1份。
提交时间:9月13日。逾期不予受理。
2.科研处组织专家评审,撰写推荐综合报告。9月17日前将专家评审通过的材料提交至郑州市社科联。
3.9月17日-9月29日为郑州市社科联评审时间,通过评审的教师根据郑州市社科联的安排,将本人申报材料录入郑州市政务服务网。
联系人:申群英;联系电话:67673967;
电子邮箱:zzsqyzkyc@126.com
科研处
2021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