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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度河南省科技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河南省教育厅 发布时间:2021-03-17 11:18:09 浏览次数: 【字体:

各系部: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科技成果奖评选暨河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类别及范围

河南省教育厅科技成果奖分为科技进步奖和优秀科技论文奖两个类别。成果形式包括新产品、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科技著作(不含科技教材)、软科学研究报告和科技论文等。

二、推荐项目要求

(一)科技进步奖

成果技术成熟可靠,必须推广应用满2年以上(即2019年1月1日以前已开始应用);科技著作出版的期限为2014年1月1日-2018年12月31日。其他详细要求见附件1。

(二)优秀科技论文奖

论文必须是在国内外公开发行期刊发表的文章,发表期限为2016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第一作者署名单位为驻豫高校。

三、材料及时间要求

(一)材料要求

成果第一完成人通过河南省高校科技管理云服务平台登录,在线填写《河南省教育厅科技成果奖申请书》(2021年度)或《河南省教育厅科技成果奖申请书》(科技论文类2021年度),并从云平台导出打印生成纸质材料。

(二)时间安排:

1.4月1日上午10:00前提交纸质材料1份至科研处办公室。

2.4月1日下午,科研处审核材料统一签署意见、盖章后退回申报人。

3.4月5日上午10:00前,申报人将扫描好的文件及相关证明材料转换成pdf格式后上传云平台。

4.4月5日下午,科研处在线再次审核材料并提交省教育厅。

备注:因为时间紧张,请有意申报的教师务必按照时间节点提交材料。时间上已充分考虑各个环节需要的时间,比如网络拥堵,比如修改,比如预约盖章等。

联系人:申群英。   联系电话:67673967。

附件: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科技成果奖评选暨河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202103171117367811.pdf

 

                                         科研处

                                            2021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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