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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教学督导室工作细则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1-18 13:43:51 浏览次数: 【字体:

为强化校教育教学的宏观指导和管理,确保学校有关教育政策、规定、措施的贯彻执行和教育质量目标的实现,推动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的深入发展,特成立教育教学督导室。

一、组织机构 

教育教学督导室在主管校长领导下开展工作。下设教育教学督导室,单列专项经费,教育教学督导室主任及成员由学校聘任。

二、工作内容及方式

1.积极推进教育改革,营造教育研究和科研氛围,提高教育教学研究项目质量综合素质。每学期开展项目不少于一个。

2.教育教学督导工作主要内容是:教育教学重点与热点问题的专题调研;教育教学状态与质量评估;目标任务考核;课堂教育教学评议;实践教育教学环节(实验实训教育教学、实习等)检查;日常教育教学与考试检查;教育教学环境督查;教风与学风检查等。每月进行一次,撰发督导简报一次。

3.组织召开校、院(部)系两级督导工作会议,组织两级督导成员,开展教育教学督导工作,负责联络并协调督导员工作。负责听课情况监督,包括督导专家听课、干部听课、学科带头人听课、同行听课,听课记录汇总、督导简报发布,相关文件归档。每学期每人听课不少于10次。

4.组织开展各类教育教学比赛活动。主动采集各级各类教育教学信息,开展课程质量评价、教师授课质量评价、学生学习状态评价、实践教育教学质量评价、思政课程和课程思政教育教学评价、教案讲稿书写质量验收与评价及院(部)、系教育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每学期开展一次教育教学质量评价,并公示结果。

5.参与学校重大工程(升本、双高建设)实施的跟踪问效督查,定期发布督查结果。每2月督查一次,每季度汇报一次,并公示结果。

6.教育教学督导工作的主要方式:参与教育教学活动;抽查教育教学文件;主动参与听课;召开座谈会;深入实践教育教学环节;参加各类教育教学督导研讨会、督导同行经验交流会等。

7.学校教育教学督导实行例会制并定期召开,研究教育教学督导情况,形成教育教学督导意见,并及时向学校主管领导和教育教学管理部门汇报,及时在督导简报发布结果。

8.学校教育教学督导专家及院(部)、系教育教学督导组应坚持督教、督学与督管相结合;检查与评估相结合;监督与指导相结合的原则,充分调动教育教学督导专家的积极性,确保其权威性,做好教育教学督导信息的管理工作。

三、教育教学督导室工作职责

教育教学督导室是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教育教学督导室在校长统一领导、主管教育教学副校长直接指导下开展工作,对全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督促、评价和指导的职责是:

1.根据国家有关政策,结合学校实际情况,拟定和完善教育教学督导制度。

2.负责教育教学督导队伍建设,做好督导委员会和督导专家的管理、协调和服务工作。

3.制定学校教育教学督导工作计划并按期执行,及时做好工作总结并上报。

4.围绕学校各个阶段工作重点,研究制定每学期教育教学督导工作的重点,突出主题,抓好落实。

5.组织、协调学校各院(部)、系的督导组工作,确保学校各项教育教学工作的切实落实和管理工作依据依规执行。

6.进行教育教学全过程的总体督导与监控,把好教育教学过程各环节的质量关。

7.收集、整理、汇总教育教学督导信息,及时向领导和相关部门反馈。

8.收集有关教育教学改革、教育教学管理信息和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方面的相关材料,组织开展学校教育教学督导工作的座谈会,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为学校领导决策和指导教育教学工作提供参考依据。

9.负责全校各部门跟踪问效和教育教学质量考评考核管理工作中的相关考核任务。

10.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教育教学督导室主任职责

在主管校长领导下,主持教育教学督导室的全面工作,贯彻落实各项政策并组织实施。

2.组织开展教育教学督导工作研究,积极推进教育教学成果的推广应用。

3.组织参与期中教育教学检查工作,指导开展教育质量、教育教学效果、教育教学管理、督导管理等的评价工作事宜。

4.负责开展随机性教育教学检查、听课查课,考试过程督查,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为领导决策提供一手督导材料。

5.负责组织召开教育教学督导各项会议的具体工作。

6.负责开展学校重大工程(升本、双高等)实施的跟踪问效督查,制定相应督查方案、台账,定期印发督查简报。做好材料的收集、统计、评价、评优和归档工作。

7.加强教育教学督导机构内涵建设,在督导委员会和督导团指导下,切实做好校、院(部)系两级教育教学督导管理工作,建立和进一步完善教育教学质量监控督导评价体系构建。

8.定期组织人员参加教育教学督导能力培训,不断提升督导工作水平、督导老师整体素质和业务能力。

9.做好与上级单位和兄弟院校教育教学督导机构的联系和业务往来工作。

10.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教育教学督导室成员工作职责

1.负责各部门相关任务衔接、沟通、落实,联动任务。

2.对教育教学督导信息进行收集、分类、归档、上报,为学校教育教学督导工作决策提供依据和参考。

3.参与各类教育教学比赛活动,积极推进教育教学成果的推广应用。

4.在主任带领下,参与期中教育教学检查工作,开展对教育质量、学习质量、教育教学管理、督导管理等评价工作。

5.积极配合教务处做好各级各类教育教学信息采集,开展课程质量评价、教师授课质量评价、学生学习状态评价、实践教育教学质量评价、思政课程和课程思政评价、教案讲稿书写质量检查与评价及院(部)、系教育教学工作水平评估。

6.参与随机性教育教学检查、听课查课,考试过程督查,了解掌握日常教育教学动态,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7.参与校、院(部)系两级教育教学督导工作会议,指导和服务两级教育教学督导成员开展教育教学督导工作,做好日常联合督导组的组织、协调、服务联络工作。

8.执行各级听课制度,积极协调和服务督导委员会、督导团、外聘督导专家听课、干部听课、学科带头人听课、同行听课,做好学期末听课记录本收集、汇总、归档。

9.撰发校级督导简报或联合督导简报,汇总校、院(部)系听课统计表,定期发布督查结果,并做好相关文件归档工作。

10.积极参与上级部门组织的教育教学督导研讨会和培训会,不断增强服务意识提高业务能力。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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