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专业特色技能教育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
为了进一步深化专业特色技能教育工作,彰显我校培养健康服务人才特色,提高学生专业技能,助力学生就业。现将2021-2022学年专业特色技能教育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专业特色技能教育
(一)筹备阶段(2021年11月10日-2022年3月20日)
1.调研市场,选定特色技能教育项目,制定特色技能教育方案,填报新增特色技能项目申报表(详见附件)并上报教务处。截止时间:2021年12月10日。
2.召开部门学年特色技能教育工作协调会,对特色技能教育工作进行统筹安排。
3.宣传本系、部的特色技能教育项目,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学习。
4.做好特色技能教育项目的课程安排,并筹备教师、设备、技能培训用品等资源,做好开课准备。课程安排表需部门领导签字后上报教务处。截止时间:2022年3月9日。
(二)实施阶段(2021年3月21日-2022年4月30日)
1.督促教师按照专业特色技能教育培养方案及课程安排表按时上课。
2.做好工作量的记录及报备,做好仪器使用登记本、实验室登记本的登记工作。
3.鼓励教师从事专业特色技能教育教学方面的科研工作,达到理论和实践相结合。
4.督促学生按照课程安排表上课。
(三)评价阶段(2022年5月16日-2022年6月20日)
1.结业考核。要求:考核标准明确,公平、公正、严格。
2.记录学生成绩(百分制)、归档并及时上报教务处。截止时间:2022年5月10日。
3.按照教务处“第三证书”名单,粘贴照片,并返还教务处。
4.召开部门会议对学年专业特色技能教育工作进行总结,撰写专业特色技能教育总结,并将总结上交教务处。截止时间:2022年5月25日。
5.负责筹备专业特色技能展演,做好部门展演计划、展演照片及展演总结等材料的归档工作。
二、专业特色技能展演工作
拟定2022年5月中旬在修武实训基地举办第六届专业特色技能展演。部门依据教务处发布的专业特色技能展演方案,按时充分准备展演项目,设计与展演项目配套的展板,提倡展演项目与专业特色技能教育项目保持一致,鼓励创新。部门可以结合行业、企业人才需求,提前规划专业特色技能教育项目和展演项目。
教务处
2021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