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装工作科科长(干事)职责
人民武装部干事在部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努力学习政治、军事、业务和科学文化知识,不断提高军政素质、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具体负责征兵宣传动员,组织学生报名、体检、初检初审等有关工作。
二、按照军事理论教学计划、教案、课时的安排,进行军事理论教学活动。
三、负责学生的军事训练计划拟定、组织实施和训练器材的保管。
四、注意收集信息,了解各方面情况,及时完成报表、统计等工作,搞好所属工作的规范化建设;做好国防潜力调查,拟制相关国防动员准备计划、方案和师生中预备役人员的登记、管理、教育、训练工作。
五、做好民兵组织建设、政治教育、军事训练、训练器材等具体管理工作。
六、配合部长积极开展全民国防教育、双拥共建、烈军属的优抚工作。
七、负责本部门的内勤、计划总结拟制、统计上报、档案管理等工作。
八、完成校党委和上级军事机关等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终审:王利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