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装部副部长职责
一、研究、审定工作计划,执行上级的命令、指示;
二、领导民兵整组、训练,兵员征集和国防动员的政治工作;
三、协助部长组织指挥民兵建设、训练和重大任务的完成;与部长共同签署各项命令;
四、加强对人武、专武干部的培养、教育、考核和选配工作;
五、加强民兵政治建设,抓好民兵政治和法规教育;
六、加强军政军民团结,当好党委的军事参谋,主动协调军政关系,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七、在学校党委领导下开展国防教育,增强公民的国防观念;
八、领导部属完成上级赋予的其它任务。
终审:王利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