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武装部职能
人民武装部是在校党委和上级军事部门双重领导下的国防职能部门。主要负责学生国防教育、军事理论课教学及武装日常工作。主要任务:
一、负责军事理论课教学工作,制定学生军事理论课教学计划、教学管理制度,完成教学任务;组织部门人员的业务学习和培训,开展教学研究活动。
二、负责在校学生征兵工作的宣传、体检、政审等各项工作。
三、指导有关部门发放应征入伍学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优抚金工作。
四、负责师生的国防教育、宣传工作;根据国防法规的内容和要求,积极开展国防教育宣传活动,提高国防意识和国防观念。
五、负责双拥共建工作,做好每年军属及共建部队的慰问工作。
六、负责我校民兵工作。做好每年民兵组建、整组、教育与训练工作。做好我校预备役登记、兵役登记工作。
七、根据上级规定,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双拥工作,加强国防教育基地建设,积极开展“双拥”活动。
八、负责国防潜力调查、摸底等国防动员工作。
九、负责武装部文件的收发管理及整理工作。
十、负责学校武装相关规章制度的制定和完善。
终审:王利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