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工作人员制度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6-27 15:23:07 浏览次数: 【字体:


为规范郑州澍青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信访工作程序,提高信访工作质量,增强信访工作责任更好地体现党的宗旨,维护来信来访人员的合法权益,规范信访接待行为,积极稳妥地化解各类矛盾,切实维护社会稳定树立信访接待良好形象,根据《信访条例》和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信访接待范围

  1.本在职职工、退休职工和家属

2.本校学生(含专科、成人教育)。

3.与我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信访或投诉

  4.与我校安全稳定有关的相关信访或投诉

   接待内容及职责

1.内容:电话(传真)、书信电子邮件到访等形式反映的学校及职工存在的问题 

 2.职责:维护信访人员的合法权益,承办上级有关机构交办的信访事项,并上报处理结果。

  信访接待时间和方式

  1.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2.方式:信访接待专职工作人员值班制度。接待人做好登记、转办工作,及时、适当、依法解决问题。

  四接待要求

1.接待人员应态度和蔼,文明礼貌。

  2.接待来访要耐心细致,做好记录。对来访者提出的问题应认真负责地给予解答。对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或因现实条件所限无法解答的问题,要耐心向来访人员说明情况,并对其所提出的问题做出详细解答,认真宣讲政策,做好思想工作。

  3.接待人员应依据政策,秉公办事。接待过程中必须按照有关政策法规处事,处理问题要及时妥善,不敷衍、推诿。

4.接待人员要举止端庄,公开接受监督

 

信访电话:0371-86100931(传真)

电子邮箱:sqjwbgs12@126.com

 

 

郑州澍青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2021年3月21日

                   

终审:王利方
分享到: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