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传达、部署和督促各级党组织落实执行上级纪检机关的方针政策和校纪委的各项决议、决定,做好上级文件的收发、登记、催办、立卷及案卷和信访材料的短期保存。
二、根据党委、纪委工作部署,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调查研究、监督检查,提出加强党风和廉政建设的建议,督促、检查校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决议和工作部署的贯彻执行情况;及时传达学校纪委的有关决定和指示精神,督促、检查各部门落实工作的情况。
三、根据校纪委会议的决议和领导的要求,结合学校中心工作,深入调查研究和掌握了解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为领导提供参考信息和意见。
四、会同党委组织部、宣传部,采取多种形式,在全校各级党组织中开展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增强全体党员的党性修养和拒腐防变能力。
五、做好来信来访工作,受理党内外群众对本校党组织和党员党风党纪方面的揭发、检举、控告,受理党员、党组织对所受党纪处分不服的申诉,保护其按党章规定享有的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
六、检查处理本校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纪的案件。按照有关规定,具体组织对党组织、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及其他党内法规案件进行初核、立案和调查,并给予对应的处分。重大和复杂的案件,及时向校党委汇报。
七、协助党委做好干部队伍建设,加强与组织人事部门的联系与配合,及时向组织人事部门通报反映干部、党员有关党风党纪的情况,参加党员的民主评议和党员领导干部的考核工作。
八、协助校纪委参加党总支领导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并将有关的情况报告上级纪委。
九、在校纪委的领导下,抓好学校纪检干部的队伍建设,不断提高纪检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理论政策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
十、负责纪委工作的各种文件、决议、报告、计划、制度等文件的拟定、上报和下发工作,严格遵守文件的保密制度和管理制度,负责纪检情况统计与上报工作,负责校纪委印章的保管和鉴印工作。
十一、负责组织和安排校纪委召开的会议,做好有关会务工作。协助纪委书记贯彻落实纪委会议的决议、决定,检查和了解各部门对纪委会议决议、决定的执行情况,并督促落实。
十二、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工作的调查研究,提出工作建议,定期开展对行政单位、各系部等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工作。
十三、做好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