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届毕业生党员,请查收你的组织关系转接指南!
依据《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党员工作单位、经常居住地发生变动的,或者外出学习、工作、生活6个月以上并且地点相对固定的,应当转移组织关系”。
又是一年毕业季,又到伤心离别时。学生党员在毕业离校、踏上新征程时,一定要及时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手续,避免组织关系“挂空”。那么,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如何转接呢?让我们一起来看一下吧!
一、 毕业生党员档案审查与整理
各基层党支部需安排专人审查、整理党员档案,确保我校毕业生党员程序合规、档案材料完备。
我校毕业生党员档案中应包含以下材料:
二、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
2023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实行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网上转接与纸质版介绍信转接两种方式同时进行。
(一)省内转接。组织关系转往省内各单位的,由支部负责人在系统内转出,首先选择省(系统)内转接,然后选搜索并确认接收党组织(具体到接收党支部全称),最后填写网上介绍信中个人的相关信息,并确定生成转接路径即可。
(二)省外转接。组织关系转往省外各单位的,需开具纸质版介绍信。纸质版介绍信由党总支指定专人负责,到党委组织部统一办理。党员组织关系纸质版介绍信由党员本人携带,并在有效期内交至接收单位党组织,并将介绍信回执联(第三联)寄回。
(三)相关要求。已经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应将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到单位党组织;工作单位尚未建立党组织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到单位所在地或本人居住地的街道、村党组织。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应将党员组织关系转接至本人居住地的街道、村党组织。升学的毕业生党员(专升本),应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升学的高校党组织。原则上毕业生组织关系离校当天全部转出,党员档案密封后交予党员本人。
三、注意事项
毕业生党员费统一交至2023年6月,开具介绍信落款时间为2023年6月20日,有效期统一为9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