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伦理委员会召开伦理审查会议
近日,我校伦理委员会在王晨主任委员的批示下在学术中心二楼会议室召开了伦理审查会议,对徐海瑛“唾液葡萄糖和1,5-脱水葡萄糖醇作为糖尿病诊断标志物的研究”提案项目进行了严格的伦理审查。此次会议旨在审查涉及人的生命科学和医学研究伦理的相关提案,以确保我校的科研工作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伦理规范。
会议由伦理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陈壬寅教授主持。陈壬寅首先对所有参会人员表示了感谢,并强调了伦理审查在科学研究中的重要性。她指出,伦理审查是保证科学研究合法、合规、合理的重要环节,也是维护科研人员和受试者权益的关键措施,我们要以严谨的态度和专业的知识,确保每一项科研提案都符合伦理要求。
随后,副校长姬新颖教授介绍了伦理审查的相关政策和程序,他表示,作为一所负责任的大学,我们必须时刻关注并遵守科研工作的伦理原则。通过加强伦理审查,我们可以更好地保护受试者(包括人和实验动物)权益,提高科研工作的质量和社会影响力。同时,我们也要不断提高自身的伦理意识和素养,为推动我校科研工作的健康发展作出贡献。
依据伦理审查制度规定,徐海瑛副教授共计提交11项伦理审查材料,并详细介绍了其提案的研究背景、目的、方法及可能的影响。参会人员对提案进行了认真讨论,并就其中涉及的伦理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
经过讨论,评审委员一致认为,该提案的研究内容具有重要价值,对于糖尿病的诊断和治疗具有潜在的指导意义。同时,评审委员也对研究过程中可能涉及的伦理问题表示了关注,包括受试者的权益保障、研究结果的安全性和隐私性等方面。
此外,针对该提案项目,评审委员提出了一些建议,如研究对象的样本量较少,建议可以适当增加受试人数;可以招募学校学生或多医院合作,同时检测两个指标难度稍大;进度安排中论文发表的时间安排需要再考虑调整,关于检测方法的文献需要适当增加;招募方案以确保招募足够研究参与者,研究参与者中已经用药治疗的糖尿病患者已经排除,不必提出停药的要求等。
陈壬寅对本次伦理审查会议进行总结。她指出,本次会议对徐海瑛教授的提案进行了全面、深入的审查和讨论,提出了有益的建议和意见。下一步,我们将根据这些建议和意见对提案进行修改和完善,以确保该研究项目符合伦理要求。
此次会议的召开为确保我校科研工作的伦理性提供了重要的指导和保障。通过加强伦理审查,我们可以更好地保护受试者权益,提高科研工作的质量和社会影响力。同时,我们也要不断提高自身的伦理意识和素养,为推动我校科研工作的健康发展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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