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澍青医学高等专科学校19-20,21号实验楼环保验收意见书
郑州澍青医学高等专科学校19-20,21号实验楼现已全部竣工,其中19-20号楼建筑面积为28970.68平方米,建筑高度23.4米,共五层;21#号楼建筑面积13235.04平方米,建筑高度31.2米,共7层。用于教学使用。
一.主要环境影响及处理
1.生活污水:经处理后达到排放标准。
2.固废:教学及办公生活垃圾依托校内现有垃圾桶,定期由专人收采后送市政环卫设施集中外运处置。
二.环保执行情况
1.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1941010300000113。
2.该项目符合《郑州澍青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内容及审批意见。
3.外排污染物满足如下要求:
(1)废水:实验室的废水出化粪池后,经100m2/dAO处理工艺后,达到排放标准,与生活污水一同进入市政管网。
(2)废气:本建筑无锅炉、食堂、天燃气。
(3)噪声:消防通风设备的风机均有减震措施。
(4)固废:生活垃圾设垃圾桶,由专人收集送市政集中外运处置。
三.验收结论
符合报告表内容及审批意见。
附:河南省生态环境厅河南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系统查询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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