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校歌征集活动的通知
校歌是学校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体现学校办学方针和特色。为了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提升学校文化内涵,学校决定面向全校师生员工、校友开展“校歌”征集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征集时间:从即日起至2015年11月15日止(以提交发送时间为准)。
二、征集范围:全校师生员工、校友均可参与征集活动。
三、发布途径:校园网、校报、校广播站。评选结果将通过学校网站、校报等形式公布。
四、歌词征集内容及要求:
1.歌词要朴实自然,简洁凝练、朗朗上口、有感染力和凝聚力;
2.能够体现学校的历史变迁、文化传承、办学特色;
3.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有当代大学特有的文化气息;
4.要创意独特,立意高远,篇幅适中,节奏明快,易于传唱;
5.凡应征作品恕不退稿,请作者自留底稿。
六、评奖及方案采用:
1.学校根据征集内容,设立评审组,对所有征集方案进行评选,各评出一、二、三等奖1名、2名、3名;方案一经采用,学校将给予物质奖励。
2.将获奖的前六名作品进行公示,通过讨论会、座谈会等多种方式广泛征求师生员工意见,形成综合方案后交评审组讨论,最后由学校领导会议决定。
七、报送方式:各部门将所征集稿件师生分列。作品于2015年11月15日前报学校宣传部 。
联系人:何杼滨 电话:67673695
特此通知。
2015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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