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媒体聚焦>通知公告>详细内容

郑州澍青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12-2013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作者: 发布时间:2013-10-31 15:17:25 浏览次数: 【字体:

 

  本年度信息公开报告是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的要求,根据郑州澍青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12—2013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执行情况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概述、信息公开情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三部分。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2年9月1日至2013年8月31日。
一、 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概述
  为保障全校师生、社会公众、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学校信息,提高学校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校,我校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要求,主要开展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2-2013学年度高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精神,学校认真召开专题会议,通报文件精神,开展学习培训,并对贯彻落实工作做出了具体部署。为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学校成立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全面负责信息公开工作,逐项审定、研究决定信息公开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和督查信息公开工作的推进。日常办事机构设在学校办公室,具体负责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同时,学校成立了信息公开工作监督协调小组,负责定期检查校内信息公开工作的完成情况。全校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办、经办人员紧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推进工作格局。
  (二)完善规章制度,建立信息公开长效机制
  学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结合学校实际,研究制定了《郑州澍青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信息公开实施细则(试行)》(简称《实施细则》)。《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了我校信息公开的指导思想、工作机构和职责、公开的范围、公开的方式和程序、信息公开申请程序及监督和保障等内容。学校不定期对各有关部门进行检查,将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解决,进一步加强对学校网站、校报校刊、公告栏等处责任化、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为促进依法治校,加强我校师生员工和社会监督,建立“阳光高校”,提高工作透明度提供了有力保障。
  (三)开拓公开平台,全面拓宽信息公开渠道
  学校积极开拓公开平台,除了通过学校门户网站、学校校内信息发布平台进行信息公开,还通过校报、学报、校督导简报、校广播站、校宣传橱窗、电子显示屏等渠道进行全方位公开,公布了各部门的具体联系方式,使广大师生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传真等形式对学校信息公开服务进行咨询。与此同时,学校将信息公开和党务公开、校务公开进行有机结合,将学校党政管理机关、党政管理干部及其工作人员的职能、职责及其工作程序予以公开,学校决策、政策的公开以及办事规则、过程、结果公开,此举丰富了信息公开工作的内容,提高了党务公开、校务公开工作的效率,便于师生员工及时了解学校决策,做到公开内容全面准确、公开形式灵活多样、公开程序严密规范。
  (四)加强业务培训,做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
  学校在认真贯彻执行信息公开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的同时,还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教育部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规范(试行)》、《教育部国家保密局关于加强高等学校保密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的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既做到防止不断扩大保密范围损害公民的知情权,又重视防止失泄密事件的发生。为此,在规范性文件作出明确要求的基础上,又专门发出通知重申要求各部门各单位建立和完善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的工作程序,确保涉密信息不能对外公开。
         二、信息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的数量
  本学年,学校主动公开信息近2000条,其中通过网络方式公开的信息数量1036条,占51%以上。其中,人事管理95条,招生就业77条,财务管理44条,教学工作303条,学生管理197条,后勤保障32条,其他288条。
  (二)主动公开信息的途径和方式
  1.互联网:通过学校门户网站、学校校内信息发布平台分别向校内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公开信息,这是我校信息公开最主要和最重要的途径。
  2.各类手册、报表、校报、学报、简报、纪要等纸质资料。
  3.校广播站、宣传橱窗、电子显示屏等形式。
  4.其他形式:还通过会议等形式实施公开。
  (三)主动公开信息的内容
  1.学校基本情况的信息。包括学校名称、办学地点、办学性质、办学宗旨、办学层次、办学规模,内部管理体制、机构设置等基本信息。
  2.学校文件、规章制度、统计数据等有关信息。包括学校制定和发布的各类规范性文件、学校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等方面的发展规划、工作计划以及统计数据等信息。
  3.学校公共资源信息。利用信息化手段,通过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和公共资产主题数据库等,公开学校教室、公用房、教学资源、大型仪器设备、师生公寓等公共资源信息。
  4.与师生员工利益密切相关和社会比较关注的重要事项。重点包括学校重大资源情况;学校各类招生就业信息;学生学籍管理、帮困助学、学生奖励、就业指导等信息;教职工培训、人事任免、职称评审办法和结果公示等有关人事工作信息;学校科研项目申报、科研奖励制度和科研项目结果等科研管理信息;饮食服务、校园安保、户籍管理等后勤保卫信息;财务规章制度、收缴各项费用、年度财务收支情况等财务信息。
  (四)学校重点信息公开情况
  1.财务工作的信息公开情况。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意见》(财预[2010]31号)文件要求,学校主动将财务公开作为信息公开的一部分,通过学校网站、召开专题会议、年检、年鉴、会议纪要(简报)等方式,对财务、资产与财务管理制度、学校经费来源、年度经费预算方案和决算报告,财政性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情况,仪器设备、图书、药品等物资设备采购和重大基建工程的招投标,收费项目、标准,奖助学金项目、标准等内容进行公开。此外,学校每年召开一次财务工作会议,通报上年度决算报告和本年度预算方案,公开上年度学校收入情况、经费来源、支出情况和财务状况,本年度预算编制原则、方法、程序和预算分配情况等。财务信息公开制度逐渐规范,工作透明度不断增强。
  2.招生工作的信息公开情况。学校坚持“以考生为本”,不断推进和完善招生信息公开工作。一是信息公开内容除学校基本情况、政策规定、招生计划、录取规则、助学通道、往年录取情况、特殊类型招生实施办法、资格名单、录取名单、咨询和申诉渠道等以外,还致力于传递学校对学生的人文关怀、对教学的关注,传递学校的人才培养理念、学校精神和文化等内涵;二是完善信息公开方式。通过媒体新闻通稿、网络公示、电话咨询、寄发宣传资料、派出咨询人员、举办(参与)咨询会等方式,主动将考生须知、应知、欲知的基本内容,准确、全面地向社会发布;三是做好招生咨询工作。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期间,学校主动公布考生咨询电话、监督电话、联系人和学校地址,并在录取现场设置考生咨询接待处,接受和处理考生来电、来访、申诉等事宜。
  3.发布干部公选和推进公开面试方面的信息公开情况。学校通过校内网、办公系统发布干部公选信息,最大范围确保教职工及时获知信息,并且大力推进公开应试,在自愿的基础上,严格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报名、筛查、笔试、面试、公示等程序进行选拔,确保学校教职员工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4.开展就业指导和就业服务方面的信息公开情况。学校长期以来一直高度重视就业信息的公开工作,学校招就办通过网站、短信、公告、QQ群和电话等方式公开发布有关就业指导、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的各类信息,组织学生进行模拟面试,提高学生就职能力,得到了全校师生和用人单位的一致好评,各方满意度高,没有出现因信息不及时、不透明而引起的投诉意见。
  (五)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的情况
  《实施细则》中明确了我校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和程序,并公开了受理程序和联系方式,同时开设了公开意见箱,本学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的要求,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均没有发生。
  (六)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学校不定期组织师生代表对全校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了调查和评议,评议主要采取查阅资料、网上检查信息公开内容等方式。评议内容包括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机制建设、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公开形式等方面,评议结果均为满意。
  (七)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的情况
  本学年,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监督小组没有收到相关投诉与举报材料。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目前,学校在信息公开实施过程中还存在着一些不足,主要包括:个别部门存在信息更新慢,查询难等问题;在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深化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建设方面还有待进一步探索和完善。在今后的工作中,学校将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加以改进和提高,主要从以下几方面进一步改进:
  (一)加强内涵建设,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进一步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不断加大投入力度,利用多种形式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进行教育和培训,提高政策水平和业务水平。充分发挥学校各部门的作用,促进各部门完善信息公开途径。努力增进师生员工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理解,进一步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二)加强载体建设,深化信息公开工作成效
  在充分利用现代化手段发布信息公开的同时,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的服务渠道和方式方法,提高师生和社会公众对信息公开的关注度和认知度,深化工作成效。
  (三)加强监督管理,建立信息公开长效机制
  充分发挥意见箱、电话、电子邮箱的作用,畅通各种沟通渠道。建立学校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培训宣传等工作制度,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郑州澍青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办公室联系。(地址:郑州市二七区马寨工业苑区东方路23号,邮编:450064,联系电话:0371-67592757)
 
二〇一三年十月三十一日